【助学帮扶】
莆田第九中学转发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
随着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已经出台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具体政策和申请步骤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营养改善政策
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
二、生活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脱贫)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
2.补助标准: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补助方式:由我区教育(学生资助)部门委托商业银行,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福建农商银行卡。注:我区委托银行为莆田农商银行。
义务教育资助类型 |
资助范围 |
资助标准 |
发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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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养改善 |
农村学校 |
寄宿生 |
5元/生*天 |
伙食补助 |
城乡(城市和农村)学校 |
低保和建档立卡的寄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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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活补助 |
1.建档立卡学生 |
寄宿生 |
小学:625元/生*学期 |
按学期集中支付,发放到学生个人农商银行卡 |
非寄宿生(走读生、寄午生) |
小学:312.5元/生*学期 |
三、办理流程:
1.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所在学校批准寄宿的,由学校统一进行办理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无需学生或监护人申请。
2.贫困生生活补助:四类兜底对象:莆田市内户籍无需申请,学校自动为您办理;市外及省外户籍学生需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所有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需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证件、荣誉证书、颁发文件等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3.申请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供的材料:学生本人福建农商行银行卡、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392770 学校咨询电话:2799982
莆田第九中学
2025年 1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