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4】 【来源:】 【阅读: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宣传、选拔、推荐和公示工作。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选拔推荐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皆可申报。
2.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标准,好中选优,报送的材料须经学校审核验证并加盖学校公章。
3.申报人应认真对照推荐条件及补充说明(莆教人[2016]46号附件1),严格按照材料上报要求及申报人资质和业绩材料目录(莆教人[2016]46号附件2)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一人一档,档案袋外粘贴的“2016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坛之星’申报人资质和业绩材料目录”须标注单位、姓名、任教学段学科。
4.推荐材料务必于
附件:莆教人[2016]46号
荔城区教育局
附: